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因合同诈骗罪获刑8年

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因合同诈骗罪获刑8年

随着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游絮因职务侵占罪获刑8年、罚款100万元一事尘埃落定,吃播行业的乱象再次引发关注。

游絮作为浪胃仙IP的创始人,曾凭借其惊人的食量和亲切幽默的风格,在社交媒体上迅速走红。然而,在光鲜亮丽的外表背后,却隐藏着令人唏嘘的事实。

天眼查商业履历信息显示,游絮共关联7家企业,其中5家为存续状态。由游絮持股40%的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成功注册1枚“大胃王浪胃仙”商标,其余该公司申请的“浪胃仙”商标均已被驳回,处于无效状态。

根据媒体报道,游絮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浪胃仙IP相关运营资金,并擅自签署虚假合同,骗取某公司200万元广告费。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给吃播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天眼风险信息显示,游絮近日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980万余元。这表明除了刑罚之外,游絮还面临着巨额经济赔偿。

浪胃仙事件的判决,为吃播行业敲响了警钟。业内人士提醒同行加强风控,规范财务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长期以来,吃播行业乱象丛生,存在着虚假流量、暴饮暴食、浪费食物等问题。此次浪胃仙事件再次暴露了行业监管的缺失。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吃播行业的监管,制定行业规范,保障消费者权益,避免虚假宣传和浪费行为。同时,吃播主播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杜绝不良行为,担负起社会责任。

浪胃仙事件的判决,既是对个别违法行为的惩罚,也是对社会风气的警示。吃播行业应深刻反思,从乱象中吸取教训,走向健康、规范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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