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教师指认猥亵现场时坠亡,涉事民警免予刑罚引关注

乐山教师指认猥亵现场时坠亡,涉事民警免予刑罚引关注

最近,四川乐山发生的一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2022 年 3 月 31 日,乐山市某中学一名高二女生报案称被语文教师兼班主任王中猥亵,同时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类似遭遇。警方立案侦查并取证,同年 4 月 3 日,被告人林某(时任张公桥派出所副所长)带领被告人李某某(辅警)押解涉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王中到其执教学校辨认现场。

然而,在执法过程中,二人违反相关规定,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让站在事发教室门口的王中处于无人看管、失控状态,致使王中左手从手铐中脱出并冲入教室,翻出窗外坠楼死亡。王中家属从警方了解到,两名警务人员中,一名佩戴执法记录仪但未打开,一名未佩戴执法记录仪。

时隔两年多,民辅警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处犯玩忽职守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此判决结果引发了广泛讨论,王中家属表示对判决结果不认可,准备以被害人家属身份向检察院提交意见,希望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合理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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