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五大队近日接到报警,称在杭新景高速公路往千岛湖方向,一辆小车因爆胎停在硬路肩上。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驾驶员王某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酒气。
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坚称自己中午喝过酒,但晚上没有喝。他还声称自己已经等了好几个小时,确保酒气散去后再开车。而坐在后排、醉意朦胧的乘客万某也急于为王某辩护:“我朋友(驾驶员王某)没喝酒,他一直保持清醒的!”
民警并未轻信他们的说辞,依法将王某带回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令人震惊,王某的呼气式酒精含量高达126mg/100ml。面对确凿的证据,王某仍然试图辩解,坚称自己是中午喝的酒,对检测数据表示怀疑。
为了进一步确认王某的酒精含量,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血液检测。报告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8.4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王某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的法律后果。
在无法改变的事实面前,王某终于坦诚交代了事情经过。他承认,在事故发生当日凌晨,他与友人万某在一家酒吧聚餐,期间饮用了大量的啤酒。酒后,两人决定在车内稍作休息。王某在休息片刻后心存侥幸地认为自己已经清醒,便驾车上了高速。
然而,由于醉意朦胧、注意力不集中,王某不慎撞上了路边护栏,导致车辆爆胎。经调查,警方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杭州高速交警再次提醒,酒后驾车不仅违法,更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据悉,王某自2010年取得驾驶证以来,曾因超速和违反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受过多次处罚。此次醉酒驾驶,王某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接受公司的处分。他的行为也给家人和朋友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对于酒驾行为,交警部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势。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中,杭州高速交警支队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200余起。
交警部门表示,醉酒驾驶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因此,司机朋友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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