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彩票店老板赠出彩票后中奖 1000 万却反悔而引发的纠纷受到广泛关注。据悉,原告通过微信在被告经营的彩票店购买彩票并支付价款,被告出票后拍照发给原告,还额外赠送了一张彩票,原件由被告持有。开奖后,原告惊喜地发现这张赠送的彩票竟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 1000 万元。然而,被告却以彩票权利尚未转移为由拒绝返还原告彩票原件,双方协商无果,原告遂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可撤销赠与的情形,该赠与行为便合法且生效。所以,一旦完成赠与,彩票的法律持有人应为受赠者,奖金也应归受赠人所有。
幸运的是,经过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札萨克人民法庭的多次努力,在宣判前一刻,原、被告双方最终同意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并达成调解协议。当日,法官还协助原告完成兑奖,确保了彩票权益的明确归属,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事实上,彩票中奖后引发的纠纷并不鲜见,类似委托彩票店购买的彩票中奖后被彩票店据为己有,或与他人合伙买的彩票中奖后他人欲独吞等情况时有发生。此次事件不仅是一起关于彩票奖金归属的纠纷,更引发了人们对于诚信和法律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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