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原董事长钟玉非法集资数十亿获刑十五载
2024年12月6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公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对原董事长钟玉等5名责任人员依法判处刑罚。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钟玉作为康得新公司实际控制人,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伙同其他被告人为增加公司市值,获取不当利益,通过虚增收入、利润等方式操纵公司披露的信息,误导投资者。同时,钟玉还利用虚假财务数据,骗取银行贷款和外汇,并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法院认为,钟玉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以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法院遂数罪并罚,判处钟玉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
其他4名责任人员因参与相关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法院已受理了11名投资者起诉康得新公司、钟玉等40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并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个人投资者起诉案件。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电子诉讼平台”-“代表人诉讼平台”关注本案后续相关公告。
康得新案的宣判再次警示企业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以牺牲投资者利益为代价谋取私利。同时,也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时需保持理性,仔细甄别企业信息,谨防欺诈和非法集资。
据悉,钟玉等人在操纵康得新公司股价的过程中,非法集资金额高达数十亿元,造成了大量投资者的损失。目前,监管部门正在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康得新一案的判决,为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树立了重要标杆。未来,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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