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东镇街头出现一辆引擎盖上显示有“治安巡逻”字样、车顶安装有警灯、车门处张贴着警方宣传标语,但车牌却是普通的民用号牌的“警车”,引发网友热议。
对此,东镇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该车辆为该派出所警车,表示当时运城市公安局下发的警车就是民用号牌。随后,东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称,这辆“警车”是运城市公安局统一配发,目的是解决基层用车不足的问题。
针对警车挂民用号牌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警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对于此种警车挂民用号牌的违法行为,应予以收缴,同时还要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此前,河北省邯郸市街头也曾出现63辆警车挂民用号牌一事。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内交警所配备的制式警车必须悬挂警用牌照,从未批准过使用民用号牌。邯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表示,这部分“警车”确实是违规了,将依法去除车辆上的相关警用标识等。
此次山西闻喜县警车挂民用号牌事件,反映了部分地区警务管理存在问题。一方面,警用车辆的配备和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不能出现违规使用民用号牌的情况。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基层警务力量的保障,解决用车不足的问题,避免为了应急而违规使用民用车辆。
这起事件也警示相关部门,在保障警务工作的同时,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警用车辆的管理,避免出现此类违规行为损害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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