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重损害民生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惩处。
案情通报
2017年至2020年间,时任某县某镇政府征地小组组长的何某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虚报征地面积、青苗数量等方式,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225万余元,个人分得121万余元。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某平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继续追缴犯罪所得。
典型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本案具有以下典型意义:
* 侵害民生利益:征地拆迁补偿款本应用于补偿受征地拆迁影响的当地居民,何某平的行为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 恶劣的社会影响: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 惩治力度有力:人民法院对何某平依法判处重刑,表明了国家对此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反腐倡廉警示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反腐败斗争必须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人民法院将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相关案例
除了何某平案,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其他5起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涉及住房保障、教育招生、医疗保险、劳动就业、财政税收等领域。
在这些案件中,被告人均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家资产、骗取公款、收受贿赂等,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些腐败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彰显了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打击腐败的决心。
结论
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是严重腐败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坚决依法惩处此类罪行,维护民生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反腐败斗争,为建设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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