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推动清洁运输,杭州市人民政府于 12 月 1 日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管控对象
《通告》的管控对象为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其中,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管控措施
《通告》针对国四柴油货车分阶段实施限行措施:
* 第一阶段(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禁止国四柴油货车在早晚高峰限行区域通行。限行区域为:绕城高速公路主线(不含)以内的区域,早晚高峰时段为 7:00-9:00 和 17:00-19:00。
* 第二阶段(2026 年 1 月 1 日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限行时间为全天 24 小时。为减少对过境车辆的影响,限行范围不包括绕城高速公路本身。
针对国四以下(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杭州此前已实施了相关限制措施:
* 2019 年:发布中心城区国三限行政策,绕城高速合围区域禁止通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 《通告》政策: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扩展到上城、拱墅、西湖和滨江区的全部区域。目前,除了淳安县外,其他区(县市)都已出台全域限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的政策。淳安县也将于近期出台相关政策,届时杭州市全域范围内将均限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违规处罚
违反《通告》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政策实施时间
限行政策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政策背景
《通告》政策出台的背景是浙江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该计划对优化交通结构,推动清洁运输提出了明确要求。老旧柴油货车普遍车龄较长,排放水平较低,是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通过加强通行管理,进一步推动老旧柴油货车的淘汰更新,有利于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改善城市区域空气质量。
政策宣传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对约 3 万辆国四车主进行点对点短信提醒,并制作相关公众号文章、政策宣传小视频、电子海报等,以提高限行政策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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