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下午继续开庭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下午继续开庭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下午继续开庭

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下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上午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余华英是否构成自首、是否具有坦白情节、是否应从轻处罚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余华英的辩护律师提出,余华英在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所有拐卖儿童的事实,并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协助警方破获了多起拐卖儿童案件。律师认为,余华英的行为符合自首的要件,应酌情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则认为,余华英在被抓获后,仍拒不交代拐卖儿童的全部事实,并且企图隐瞒部分犯罪行为。因此,公诉机关认为余华英不构成自首,也不具备坦白的情节。

对于从轻处罚的问题,辩护律师指出,余华英拐卖的几名儿童已被解救,并且已经与亲生父母团聚。律师认为,这些儿童的获救与余华英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有很大关系,余华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应予以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对此表示反对。公诉机关认为,余华英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极其严重,造成多名儿童与亲生父母骨肉分离,对受害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伤害。余华英的行为没有任何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下午的庭审将继续进行。预计控辩双方还将就余华英是否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等问题进行辩论。

案情回顾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始于1993年。余华英及其同伙伙同他人,在贵州、云南等地拐卖多名儿童。2022年7月,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开庭。二审庭审后,检察机关提出发现余华英有漏罪未处理,建议发回重审。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

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

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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