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江西吉安市的大学生恋爱纠纷引发了广泛关注。2023 年 12 月 19 日,21 岁的刘某与 19 岁的罗某通过社交平台相识,双方均为在校大学生,并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确定恋爱关系。
在相识及恋爱的短短四个多月期间,刘某出手阔绰,为罗某购买了诸多昂贵礼物,其中包括价值 20 万元的爱马仕包、27500 元的 Dior 包、39800 元的高尔夫球杆等。刘某还多次向罗某进行大额转账,例如 5 月 12 日转账 52000 元、给予罗某旅游费用 52000 元、首次见面就转账 8888 元等。经统计,刘某给罗某转账达 401791 元,为罗某代付 178145.6 元,共同旅游等消费支付 28800 元。
然而,罗某也表示自己曾给刘某发过大金额红包,如 25000 元红包,给刘某看病的红包 10000 余元,还为刘某购买了价值 28888 元的笔记本电脑等。
2024 年 5 月,两人因矛盾分手。刘某认为恋爱期间自己向罗某的转账及代支付行为,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赠与,现目的无法实现,遂诉请罗某返还赠与钱款 594101 元。罗某则认为刘某的转账等都是自愿赠与,要求返还毫无依据。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罗某返还刘某赠与款 399077 元,罗某不服上诉至吉安中院。经调解,罗某同意于一年半内返还刘某 300000 元,双方对该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这起事件不仅引发了人们对于大学生恋爱消费观念的思考,在恋爱中双方应如何理性对待金钱和礼物的赠与,大额花费是否该谨慎考虑。同时也提醒大家在恋爱关系中要保持清醒头脑,避免因经济纠纷影响感情。此外,社会也应加强对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价值观,让大学生在享受恋爱美好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经济承受能力,不要盲目追求物质上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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