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普及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了《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根据各方建议,草案二审稿增加多项新规定,其中备受关注的是正式设立全国科普月。
根据草案二审稿,每年9月将正式成为全国科普月。多年来,有关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发挥科普活动的作用,草案二审稿规定,有关单位和组织“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普活动”。
针对残疾人群体对相关知识技能的需求,草案二审稿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做好衔接,增加关于残疾人的规定。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等应当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应急安全等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信息获取、识别和应用等能力。
为确保科普内容合法和科学,草案二审稿明确,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的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平台监管责任也有所加强,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除了设立全国科普月外,草案二审稿还对科普工作的保障机制作出进一步完善。明确科普工作经费应当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保障科普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支持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普工作者在专业领域继续深造。
此外,草案二审稿还加强了监督管理。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普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科普法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国科普月的设立,标志着我国科普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广泛开展科普活动,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具体而言,全国科普月的设立将带来以下积极影响:
*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科普活动将覆盖更广泛的人群,从而提升全社会的科学知识水平,有助于培养具有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公民。
* 促进科技创新:通过科普活动,公众对科学技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助于激发科学兴趣,孕育科技创新人才。
*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科普活动可以帮助公众理解和接受新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 应对社会挑战:科普活动可以普及应急安全、健康养生等知识技能,帮助公众应对自然灾害、疾病流行等社会挑战。
* 提升国家竞争力:科学普及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基础,通过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可以推动科技发展,增强国家综合实力。
全国科普月的设立,不仅是科普工作的里程碑,也是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让我们共同期待全国科普月的到来,共同推动科普事业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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